| 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纪要 |
|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http:// www.qjrdw.gov.cn 来源:本站 2018-04-26 00:00 |
| 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于2018年4月17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副主任李德明、刘益文、吴大林、刘红兵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主持。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区安监局工作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安监局工作汇报。会议认为,区安监局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安全生产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并连年荣获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等次,成绩值得充分肯定。下一步,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会议要求,一是要时刻警惕不放松,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成效为綦江各项事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二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职责,确保镇街“五个层面”和区级部门(园城)“四个层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有效防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要全面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积极主动预防、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要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安全生产智能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强调,区人大相关专委会、常委会相关委室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区安监局要对关闭煤矿涉稳问题认真梳理,理清数据,一企一策。 二、审议《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稿)》,要求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将审议意见印送区政府,并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到位。 三、审议有关制度办法 会议审议了《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办法(修订稿)》,决定将该事项提交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暂行办法(草案)》《重庆市綦江区镇街人大工作和建设评价办法(修订稿)》《綦江区人大代表专业组管理办法(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印发。 四、审议《綦江区二届人大各代表专业组成员名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綦江区二届人大各代表专业组成员名单(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积极组织各代表专业组开展工作。 五、审议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草案) 会议审议了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草案),研究确定了“关于加快改造綦江大桥至原纸厂道路的建议”及“关于加强綦江城区备用应急水源规范化管理的建议”为2018年主任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并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建议办理工作,给代表一个满意答复,给百姓一个满意交代。 六、审议《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题询问城乡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按方案实施。 七、集中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监察法》。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理解《监察法》重要意义,正确认识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监督体制改革要求,促进《监察法》在我区的全面贯彻实施,着力推动全区监察工作;二是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察法》条文的文意内涵、逻辑关系及立法目的,真正把《监察法》条文要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带头增强贯彻《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人大机关风清气正良好形象。 区政府办公室,区安监局,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区纪委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组负责人,两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儒祥因公请假。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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