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纪要 |
|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http:// www.qjrdw.gov.cn 来源:本站 2017-10-13 00:00 |
| 重庆市綦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主任会议于2017年7月19日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副主任李德明、刘益文、吴大林、刘红兵、王儒祥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前元主持。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有关人事事项的汇报,决定将该事项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听取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新增债券使用方案的报告。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区政府将该方案纳入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 三、审议《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会议审议了《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审议《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了《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要求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审议《綦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了《綦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办法(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六、审议通过《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及时印发各街镇人大。 七、审议《綦江区街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评价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审议了《綦江区街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评价办法(试行)草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第三季度街镇人大联席会上征求意见建议后,再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八、听取相关委室调研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题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办公室关于区法检“两院”工作的调研汇报,区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关于区政府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区政府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调研汇报,决定将以上议题提请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九、确定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会议决定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通过《綦江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审议通过《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审议通过《綦江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草案)》;审议通过《綦江区人大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领导干部工作述职办法(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区政府办公室,区法院,区财政局,区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各委室及区纪委派驻机关纪检组负责人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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