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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德芬、傅明月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http:// www.qjrdw.gov.cn  来源:本站 责任编辑: 2015-01-27 00:00

  綦人〔2015〕4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胡德芬、傅明月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

  根据《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15年1月27日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胡德芬同志为綦江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傅明月同志为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胡德芬同志的綦江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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