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人大建议 政府积极作为 |
|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http:// www.qjrdw.gov.cn 来源:本站 2017-01-16 00:00 |
| □赵车 日前,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规划的要求,要严格遵循“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办法》对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和非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移交分别作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移交前的管理责任、移交时限、逾期移交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市政设施的移交管理工作。 这是区政府落实人大建议,积极作为,对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5月以《人大参阅》形式印送的《关于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的积极有效回应。 人大建言:强化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工作 去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区上下全面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方面工作滞后、市政基础设施建好后移交管理不及时导致管理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给城市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难。 为此,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以《人大参阅》的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关于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调研组认为,现行的《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未明确移交时限、逾期移交责任等事项,导致部分市政设施迟迟未移交管理。比如,沱湾上升街车行道、学府雅苑对面人行道、巨龙广场等市政设施建成多年,至今未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有些设施破损后得不到及时维护,群众意见大。建议及时修订《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明确市政设施移交前的管理责任、移交时限、逾期移交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强化市政设施的移交管理。 同时,调研组认为,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老城区功能性设施缺失和新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建议区政府出台城市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三同时”规定,在旧城区改扩建和新城区规划建设的同时,同步考虑公厕、垃圾中转站、公交车站、农贸市场、停车场、地下管网等城市功能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由规划、建设、市政等部门进行综合竣工验收,对市政设施建设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以避免市政基础设施漏建、迟建或因未达到标准而“带病”投入使用。 政府作为:进一步理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机制 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建议》,得到了区政府区长陈金山同志的高度重视,并作出了“这些建议我认真看了,针对性很强,很有采纳的意义。请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认真研究,提出具体工作的管理办法,稍后专题研究一次,并在下一次整治推进会上给予明确。”的批示。 “新修订的《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充分采纳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议意见。”区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与原来的《綦江区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有几方面的改进,可以说进一步理顺了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机制。一是新《办法》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制度,即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市政基础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避免市政基础设施缺失和建设滞后的问题。二是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接收职能职责,明确了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程序和移交时限等,对非政府投资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和维护,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委托市政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三是新《办法》就逾期移交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进行规划、土地出让、备案的,由监察部门按失职渎职进行责任追究,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开发企业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未按规定进行了移交管理或者维护管理的,将进行相关的处罚。 “新《办法》实用性、可操作性更强了,这是区政府积极落实人大建议,回应人大监督的务实之举。”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委相关负责人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悉悉相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的力度,促进政府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着力建设小康、幸福、和谐、文明、绿色“五个家园”,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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