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区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
| 重庆市綦江区人大常委会 http:// www.qjrdw.gov.cn 来源:本站 2016-03-18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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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精神卫生问题也日显突出,给社会、家庭及患者个人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和生命财产安全危害。截至2014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精神病患者429.7万例。据分析,患者男女比例为1.07:1,有精神障碍家族史的占4.67%,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患者高达83.6%;18岁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76.1%,患者贫困率达55.3%。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极为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缺乏足够的家庭和社会支持。 近些年来,我区精神卫生事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精神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救助体系也得到逐步完善。但我们应看到,真正让精神病患者融入生活与社会还任重道远。最近,篆塘镇人大就我区精神卫生工作开展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 (一)全区精神病人基本情况 我区常住人口约95万,自2010年开始,我区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排查工作5次,共计排查精神障碍患者3442人,截止2015年10月31日,全区经精防机构鉴定为0-5级的重性精神病人共计3330人(流浪救助三无病人不在此范围),其中0-2级3094人,3级以上的236人(居家未住院病人),简单的说就是有严重危害社会倾向性的有236人。现规范管理2358人,管理率70.81%。而事实上由于社会偏见,不了解政策等多种原因,许多患有精神、智力疾患病人的家属均不愿参与精神疾患的防治、登记及管理。根据重庆巿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要求,各类残疾人约占总人口的4‰,但目前我区所登记、管理的精神、智力障碍患者还差之甚远。 (二)精神卫生中心基本情况 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是我区唯一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位于篆塘镇。医院始建于1985年,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的道路上,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与不懈奋斗,1993年从郭扶迁至篆塘,与篆塘卫生院合并为綦江县精神病医院,于2012年更名为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该院担负綦江区人民的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以及心理咨询等任务。医疗业务辐射贵州、万盛、江津等周边多个区域。目前医院现占地面积12亩,编制床位140张,安放床位280张,实际现有住院病人410人。目前,该中心医生10人(按要求应该有28人),护理人员22人,保安13人,清洁工5人。 二、精神病人就医情况 (一)住院病人医疗情况 2015年精神卫生中心收治重度精神病患者住院共计915人次,城乡居民医保848人次。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总费用1008万元,平均住院人次费用11800元,平均每人次年均住院医疗费用3.4万元。其中:医保费用报销598万元(折算报账比例60%);各镇街政府支付医疗费用240万元,残联支付8万元,家属自付13.5万元;区民政救助571人次,医疗费用149.5万元,人均救助2640元/次。在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城乡居民患者中,62%属民政救助对象。综合计算,城乡居民医保报账精神疾病患者医疗费用报账比例76-78%(包含医保报账,残联、民政救助);自付比例高达22-24%,其中大多数由各镇街政府支付。另外,住院病人人均年生活费用4320元,平均12元/天,均需要家属以及当地政府全额支付,如2014年病人生活费镇街政府支付115万元,家属支付10万元。 经统计发现,在院病人中,30岁以下占11.41%,30岁至60岁占77.17%,60岁以上占11.41%。精神病发病原因,大体可分为生物因素、心理因素、社会因素、各类因素的相互作用四大类。按照我区中心住院病人综合分析,精神病发病年龄现已趋于年轻化,由于心理素质较差、文化差异、就业压力等因素,30岁以下发病人数日益增多,精神病患者呈年轻化。 (二)门诊病人 2015年截至10月,门诊治疗人次2299人次。门诊总费用57.3万元,特病报销11.8万元,自付21.5万元。平均门诊医疗费用250元/次。救助情况残联依然是11.88万元,民政2万多元,新增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救助资金3.5万元,由市精神疾病防治办公室下发。 (三)流浪乞讨精神病人 2015年民政承担所有费用75元/天(只承担文龙、古南、三江街道患者),其余患者由各个镇政府负担。但流浪精神疾病患者全都合并其他内科疾病,每月2250元费用无法维持患者治疗,区精神卫生中心测算,流浪病人至少需100元/天费用,每月3000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精神病人费用收取难。由于精神病病程长,需长期服药,许多病人家庭本就贫困,长期的医疗费用更使他们捉襟见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普遍存在。部分病人,入院时由政府携带介绍信移送,承诺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因患者人数多,入、出院次数频繁,或因政府管理人员变动,收取费用存在较大困难。另外各街镇在此类费用上无财政预算,多数政府自筹资金进行结算,从而导致费用收取困难,至今各街镇下欠本院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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